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临汾市地税局长借机索礼案反响强烈

1998-06-07 来源:光明日报 记者 杨荣 我有话说

本报太原6月6日电(记者杨荣)本报新闻聚焦《临汾市地税局长借机索礼被免职,山西省委要求处理25家送礼单位负责人》今日刊出后,在山西引起强烈反响。不少读者在谴责临汾市地税局顶风作案、借机敛财的非法行为的同时,高度赞扬山西省委狠煞贿赠之风的鲜明态度。

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临汾读者来电话说,他还没有看到今天的《光明日报》,但从中央电视台得知《光明日报》揭露了临汾市地税局的丑恶行为,心里非常高兴。他说,他不是领导,但知道他们单位接到李佳珍送来的请柬后,领导很为难:有的主张参加庆典,并送大礼;有的同意参加庆典,但不同意送礼。主张送礼的说,地税局不好惹,它要是找麻烦,咱们损失的就不仅是钱。于是,尽管我们单位效益很不好,但还是派人参加了庆典并送了礼。他还透露,到地税局参加庆典的100多人,如不是地区纪委现场查处,送的礼决不只是62.6万元。

一位参加查处此案的同志来电话说,地税局特别是局长李佳珍完全是顶风作案。中纪委关于厉行节约、制止奢侈浪费的有关规定已家喻户晓,李不是不知道;案发后,有关部门又明确制止,但他却阳奉阴违,我行我素。这是目无党纪的行为。这个案件短短半个月就得到查处,是因为有群众的大力支持,有领导的大力支持。说群众支持,一是收礼时就有人举报,二是李转移收礼点继续收礼时又有人举报。说领导支持,一是案发后,有人极力主张仅给李佳珍党内警告处分,是省地有关部门干涉,才摘了李佳珍的乌纱帽;二是省委书记胡富国、省纪委书记冯芝茂知道此案后,不仅要求坚决查处收礼的责任人,还明确指示要处理送礼的责任人;不仅要内部通报这件事,还要公开曝光,狠狠鞭挞这种丑恶行为。

山西大学一位老者听说临汾市汾河大桥管理站将10万元巨款作贺礼送给地税局后气得发抖。他去过临汾,到过汾河大桥。他说,汾河大桥桥面狭窄,很不适应临汾经济的发展。管理站除收过桥费外,再没有其他收入,站负责人不用这笔款修桥,而是用于送礼,且送给了代表国家收税的税务局,不知是什么用意。他说,他很佩服山西省委向人民负责、嫉恶如仇的鲜明态度,建议临汾有关部门也查一查大桥管理站送礼的真正目的,并以此为线索,看大桥管理站用过桥费还干了些什么。

不少读者剖析了送礼者的种种心态。省委党校的一位同志说,44家送礼单位中,有随大流者,但绝大多数是想投桃报李,而这样做的结果是国家利益双重受损:送礼者送的是公款;索礼者接礼后,对送礼者一定要进行报答,少收、不收送礼者的税。他说,他曾到一个县搞过调查,基层税务局一些人接受一些单位和个人的贿赠后不收、少收税甚至和纳税人一起逃税、避税的现象举不胜举,因此建议全国所有税务部门也像山西一样,查一查税务部门一些人和纳税人相互勾结,逃税、避税的不法行为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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